在《欧德顺书法作品集》付梓前,德顺要我为之作文,我实感为难,因我近来诸事緾身,时间甚少,恐有失言,贻笑大方。随又想,我与德顺每日午餐之余必有神侃,古今中外,事故人情,琴棋书画,艺海沉浮,无所不论,无所不及,且所言人、事、书、画,无不涉及艺术之道 、人生之理。况每有人登门向他求字,逢时必立傍观墨,实感快哉。今虽不敢妄为论之,权将所感记下一二,我以为,尚不为过。
德顺的书法曾师承著名书画艺术家萧宽先生,萧宽先生是当代浪漫主义书法的代表人物。德顺在继承萧先生书风的同时又自我创新。应该说自成“风骨”。“风骨”两字本是魏晋时期品评人物的习惯用语,“风”指人的风度、风范、神情;“骨”指人的骨相,骨气、形貌。到了东晋、宋、北齐一些文人才逐渐把风骨移来作为品鉴书法、绘画和文章之用。刘勰《文心雕龙》的《风骨》篇,是用以评论诗文的首创。“风骨”是刘勰创造的一个文学理论术语,它反映了刘勰的美学观点。德顺常用这一文学理论术语来解剖自己的书法观。
对“风骨”的涵义,历来解释纷纭。旧《辞源》说:“风骨,言人之风度高岸不随俗也。”这是沿用魏晋时期品评人物的说法。新《辞源》说:“风骨是艺术风格。也指作品的风神骨髓。”这解释未免有点笼统。
黄叔琳说:“风骨必自经典子史中出”,实在牵强,不足为训。黄侃、范文澜、商又今都认为风指文意,骨指文辞。舒直则与黄、范、商豹看法相反,他认为“风属于形式,骨属于内容”。罗根泽认为风骨指“文字以内的风格。”敏泽认为“风骨是对风格的更高的要求和标准”。郭绍虞认为“‘风骨’是在《体性》的基础上提出他对风格更高的要求,树立一个更高的风格的标准”。杨明照认为“诗有格有调,格犹骨也,调犹风也”。王达津认为“风骨既是形式,又是内容。在心为志气。发言形成风骨”。周振甫认为“风是指作品内容上的美学要求,骨是对文辞的美学要求”。
以上这些解释,虽然都有一定的道理,但是也都不完全符合《风骨》篇的要旨。而欧德顺认为“风骨”是一个固定的有独特涵义的美学理论术语,它是“风”中有“骨”,“骨”中含“风”,风骨是有机体,是不能截然分开的。书法艺术欣赏通常是和评论同时发生的,欣赏之余,必然要评头论足,说出个一、二,好在哪里又差在何处。通常,书法欣赏不象某些体育项目,能说出个准确的标准来,面对同一幅作品,常常是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。
不要说对现代人的书法评论很难说准确,就是对古代的大家的书法,也常常是其说不一。例如对于书圣王羲之的书法,有人说“龙跳天门,虎卧凤阙”,也有人贬之为“有女儿风,无丈夫气”。对于颜真卿的书法,有人赞美说“挺然奇伟,”而李后主却讥为象“叉手并脚的田舍汉”。对于赵松雪,有人赞誉他的书法“仪凤冲霄祥云捧日”,也有人讥之为“圆肥而俗,时有媚骨”。以上可以看出,对这些书法大家的评论尚如此,何况今人?对于同一个人,同一篇书法的评论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异呢?这不足为奇,人们所处的时代不同,生活的地域不同,经济基础不同,文化素质不同,甚至年龄不同,都会给书法艺术欣赏带来不同的影响。比如喜欢瘦劲的,就会喜欢启功的字,喜欢丰满的,就会喜欢舒同的字。所谓“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”,也即是这个道理。
书法艺术的欣赏与评论,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准确标准可循,但是当我看了欧德顺先生的书法作品后,留给我的感觉可以用两个字概括:和谐。
“和谐”是一切艺术美的基本要求。“和谐”是东方哲学的显著特征,东方哲学强调:人与自然的和谐,个人与社会的和谐,人的心与身的和谐。
欧先生认为一切艺术的美,包括音乐、美术、戏剧、杂技、舞蹈、建筑……无不讲“和谐”。中国古代哲学最强调阴阳和谐,所谓“阴阳和谐即生福,不和谐即生祸”。书法做为一种形象造型美的艺术,无论其点画的美,结构的美,章法的美,神采的美,都须讲究“和谐”。这也是德顺先生长期以来在书法实践中的感悟。
德顺先生对书法艺术美总的要求是“和谐”,这与他研究老庄哲学思想有一定关系。其具体的、共同的、客观的要求,可以用准确性、鲜明性、生动性来衡量。
在德顺看来书法的准确性至关重要。也就是说,书法艺术首先要讲求“法度”。王羲之曾说:“一点失所,如美人之病一目;一画失节,如壮士之折一肱,不可不慎耳”。他强调了书法艺术点画的准确性,即点画的位置、点画的长短在书法整体美上的重要性。岂止如此,书法做为一种艺术,它的点画形象、尺寸(包括长短、粗细尺寸,夹角、弧度大小等)以及其在整个字结构中的位置,都有其准确性(即法度)的要求。德顺先生在书法实践中对准确性的理解有独到之处。
一个字点画的搭配,即结构上的平衡、重心、呼应、匀称、平正、向背更要求准确性,不容忽视。在章法布局上,也讲究行气的呼应、布局的安排、落款的格式以及印章的大小、位置的准确性。譬如草书,书体的一点、一弯、一折要求准确无误,否则让人难以辨认。行书的实笔和牵丝要严格分开,遵循“实笔处皆重,映带处皆轻”,不能混为一谈。
另外,一篇书法作品的创作决不能出现错字。德顺先生说曾见过有人竟把唐诗里的“早发白帝城”写成“早灋白帝城”,岂不成了笑话。“毋庸讳言,写错别字是书法艺术里最大的不准确,是应该特别注意的。
德顺认为,鲜明性是强调个人书法艺术风格的鲜明特色。试想,一篇书法创作没有艺术个性,就没有灵,更谈不上魂,完全和某某古人或某某时人酷似,没有自己的东西,岂不成了书奴。书法艺术的风格因人而异;有浑厚豪放的,有秀润飘逸的,有险绝奇崛的,有严细工整的,但无一不是作者个人书法基本功、学识、胆略、气质、阅历的综合反映。
书法艺术风格的形成是一个艰苦漫长的锤炼过程,绝不会一蹴而就。它是经过长期书法传统的磨练积淀,自然形成的,是通过“专一、广大、脱化”三个充满艰苦历程的关口而形成的。没有形成艺术风格的书法创作,还只能说是停留在初期或中期模仿阶段的作品,不能进入书法艺术的殿堂。
德顺认为,一篇好的书法作品总是能引人入胜,即我们所说的耐看,可以使人回肠荡气、流连忘返,久久不忍离去,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书法作品的生动性。一篇作品是否生动,常决定于以下诸因素,气韵通常是一幅作品总的艺术效果,由作品的内涵所决定。《兰亭序》和《祭侄稿》的气韵虽然是不同的,前者给人以平和含蓄的效果,后者则呈现出气势雄浑,但我们都能体会到作品中的精神所在。
气韵效果的体现通常是与行气的贯穿、行列的布置、疏密的安排、字形的大小、布白的错落、笔画的欹正、用墨的浓淡的等多因素有关。
德顺还谈到书法作品要形象:这指的是点画、结构和章法等形象的总称。同样是点,有的如高山坠石,有的如桔核蝌蚪,有的却如牛头棱角;同样是竖,有的如森森长木,有的却如死蛇挂树;同样是撇,有的如兰叶般潇洒,有的却如椽杠般僵直;同样一个字的结构,有的如“龙跳天门,虎卧凤阙”,有的却呆头呆脑,毫无生气。有的似龙飞舞、裂岸秃峰,有的却是油腔滑调、东施效颦。这里,点画、结构、章法的形象起了决定性的作用。评论两篇作品的高低,其形象的优劣是胜败的关键。
德顺还说到书法作品的力感问题:即是通常所说的字是否有“劲”。简言之这个“劲”就是力感,也是由所写点画的形象所决定的。举例说明,如写竖过直则力败。力感的表现是平时苦练基本功的结果,并非写字时用力的大小。字的力感对于通篇的生动性影响是巨大的。试想,一堆棉花般的墨点,或是架空缭绕的牵丝将会留给欣赏者什么印象。
德顺还特别注重书法作品的墨气:书法作品的墨气常常给人一种意境和情趣上的渲染。古人很讲究用墨,强调“凡作楷须干,行草则燥润相杂;燥以取险,润以取妍”(姜白石语)。古代苏东坡、董其昌,今时欧阳中石先生都在用墨上很在考究,给其书法作品带来意想不到的生动效果。
综上所述,用“和谐”做为尺度,用准确性、鲜明性、生动性作为三把分尺度,对著名书法家欧德顺先生的书法艺术欣赏,不知可行否?恰当否?其实亦是与欧君平常交流的心得,不能为文,就教大方,自愧、自愧。
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|